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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榆林持续发展的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4-12-03 10:03:49  编辑:管理员


今年,全球经济形势下滑严重,我市砥砺共奋进,合力谋发展,全面开展攻坚之战。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榆林持续发展的意见》,要求到2017年,全市生产总值要超过5800亿元,力争达到6000亿元。对我市而言,在战略地位、发展目标以及方式上有了新的目标和方向,而且还享有从综合配套改革、投资、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一系列支持性政策,这对提振信心助发展弥足珍贵。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到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1800亿元


  榆林作为典型的成长期资源型城市,是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和全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但由于经济增长过度依赖矿产资源开发,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剧,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亟需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产业结构,深度转化资源,率先走出资源型城市持续发展的新路。

  《意见》提出,围绕做强做优能化工主导产业,坚持深度转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延长精细化工产业链,做强现代煤化工产业,到2017年,榆林原煤就地转化率力争达到50%。同时,培育壮大接续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每年各安排5000万元,支持榆林接续产业发展,省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对榆林的扶持不少于可支配规模的15%。

  长期以来,榆林经济结构中“一煤独大”,如何培育新的增长点,是一个亟需破解的难题。为此,《意见》又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新兴服务、流通服务、生活服务等五大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与普通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到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1800亿元,占GDP比重30%以上。《意见》还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园区为承载,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着力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设施化和产业化水平,建设“陕西第二粮仓”,并深度利用特色资源,加快发展红枣、马铃薯、小杂粮、中药材、肉类加工和服装家纺产业,到2017年,特色轻纺产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建成独具特色的小杂粮、全国羊毛防寒服生产基地。

  加快城镇化进程——到2017年,中心城区控制面积达85平方公里

  从“青砖灰瓦,六楼骑街”,到高楼林立、车水马龙,榆林城市发展实现了巨大飞跃。未来,榆林城市如何规划发展?《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具体包括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加快榆横一体化进程、恢复“榆林卫城”传统风貌、因地制宜推动小城镇建设等,到2017年,中心城区控制面积达8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到90万人。《意见》还特别提出,加快推进榆林南北区域协调发展,将支持榆林南六县纳入全省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在资金扶持、资源配置、生产力布局、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并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继续执行榆林南六县五项共享税收当年增量全部返还当地政策。到2017年,南六县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交通也是一个重点。《意见》提出积极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早日开通西安到榆林高密度快速客车,加大榆林至西安快速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支持榆林采用BOT、BT等市场化模式加快建设神木至佳县至米脂、绥德至清涧高速公路以及神木大柳塔至府谷石马川等一级公路,实施榆阳机场扩建工程和推进府谷、定边支线机场前期工作,探索神木、横山通用机场建设和通航产业发展新路径。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设3亿元榆林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目前,榆林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在全市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一”的规模。《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动民营经济转型跨越——全面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各项政策,保障、维护民营企业平等参与矿产等资源配置的权利,支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进行深度合作,鼓励以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最大限度激活和释放榆林民间投资潜力,不断提升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对榆林的支持比例高于全省地市平均水平,省市按照1∶2比例设立3亿元榆林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榆林先行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今年,我市府谷县被评为全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实验区,这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意见》提出,引导优势资源向民营企业集中,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骨干企业,并支持创建10—15个民营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对通过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发开发中心认定的民营企业自主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在用地、融资、担保、结构性减税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新路径。针对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意见》要求采取优先安排建设用地、鼓励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帮助解决民营企业“用人难”等措施,推进民营企业实现发展。

  加强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到2017年,榆林森林覆盖率达32%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意见》提出统筹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协调发展,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先行区;积极完善和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加大“扩面提标”力度,在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和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的同时,完善全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从制度覆盖到人群覆盖;认真落实中央新的扶贫开发纲要,大力推进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等重点区域移民搬迁,力争到2016年实现贫困地区整体脱贫;巩固农村安全饮水成果,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基金,到2017年,全面解决农村群众的饮水问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超过90%。

  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上,《意见》提出稳步实施陕北高原绿化工程建设规划,继续抓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坚决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实现工业污水“零排放”、固废综合利用、废弃达标排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到2017年,榆林森林覆盖率达32%,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在矿山环境的治理恢复、湿地保护与修复等内容上,《意见》也作了规定,并明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对榆林支持不少于总规模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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