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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召开2016年第三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0:07  编辑:管理员

9月8日下午,榆林市召开2016年第三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法院、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交警支队等6部门参加发布,发布会对3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进行解读说明,并依法公开发布了第七批290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第二批68名终生禁驾人员“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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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名失信老赖再登“黑榜”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发布了第七批290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并依据《惩戒办法》,受到“诚信榆林”建设成员单位的联合惩戒,同时,公安、工商、国土等24个协助部门将率先联通榆林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共享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只要是失信人,系统将自动提示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全面进行限制。 


68名“马路杀手”被终生禁驾 


市交警支队再次发布68名终生禁驾人员“黑名单”。此次向社会公开曝光的是2016年以来的终身禁驾人员。从年龄段看,以80后与70后为“主力军”,分别占到总数的48.5%和27.9%。90后和60后次之,均为11.8%。从处罚的原因看,有58位驾驶员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交管机关处理,10位因醉酒驾驶被处理,分别占到总数的85.3%和14.7%。    


《惩戒办法》筑起最强联合惩戒网 


为加强全市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效果。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34家“诚信榆林”建设成员单位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发布会上,市文明办副主任王仲祥对《惩戒办法》进行了解读。《惩戒办法》明确了违法失信“黑名单”的确定、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的发布和共享、违法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措施、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提出20项重点惩戒措施,逐条落实责任单位,确保联合惩戒真正发挥作用。

此外,市物价局、市人社局还分别对《榆林市价格诚信单位失信惩戒办法》、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进行了解读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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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通过3次新闻发布会,榆林已累计发布企业诚信“红黑榜”62家次,违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951人次,终身禁驾人员“黑名单”122人次,严重交通违法失信驾驶人信息“黑名单”71人次。(冯仲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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